裁判文书资料库COURT DOCUMENT ARCHIVE 搜索
返回执行文书

执行 · 执行实施 · 2010

邵虹艳与西安瑞普石油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中执行裁定书

(2011)新执二字第00315号

CONTINUE BROWSING

继续浏览相关文书

执行文书2010年文书执行实施程序劳动争议文书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文书

申请执行人邵虹艳,女。被执行人西安瑞普石油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范秦生。

本院(2011)新执二字第00315号执行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终结。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吴利平审判员:吴建平审判员:舒四来

书记员:蔡喆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