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郑光林,男,汉族,生于1950年12月23日,住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被执行人:四川华利得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四川省西充县晋城镇园林路二段21号。法定代表人:冯正林,董事长兼总经理。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辛安文审判员:严锦蓉审判员:季强
书记员:汪剑
引用法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
执行 · 执行实施 ·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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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人:郑光林,男,汉族,生于1950年12月23日,住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被执行人:四川华利得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四川省西充县晋城镇园林路二段21号。法定代表人:冯正林,董事长兼总经理。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辛安文审判员:严锦蓉审判员:季强
书记员:汪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