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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 · 执行实施 · 2010

王步成与程建彬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2010)榆执二字第19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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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人王步成,男,1943年9月5日生,汉族,太原市小店区西温庄小学退休教师,住小店区。被执行人程建彬,男,1964年12月26日生,汉族,晋中纪律检查委员会干部,住榆次区。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在银行的相应存款,扣留、提取其相应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其相应价值财产。执行员刘卫国

书记员:李小光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