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李俊杰,男,1967年10月26日生,汉族,住郑州市中原区。被执行人王耀冲(曾用名王源),男,1965年7月14日生,汉族,住郑州市中原区。
对被执行人王耀冲位于郑州市中原区伊河路93号阳光四季园XX号楼东1单元2号的房产一套(房产证号0336)予以拍卖。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执行员刘红军
书记员:白洋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
执行 · 执行实施 ·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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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人李俊杰,男,1967年10月26日生,汉族,住郑州市中原区。被执行人王耀冲(曾用名王源),男,1965年7月14日生,汉族,住郑州市中原区。
对被执行人王耀冲位于郑州市中原区伊河路93号阳光四季园XX号楼东1单元2号的房产一套(房产证号0336)予以拍卖。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执行员刘红军
书记员:白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