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高小娟,女,汉族,1977年1月9日出生,住西安市绿地世纪城B区,软件园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西安研究所工程师。被告马洁,女,回族,1973年12月12日出生,住西安市户县,无业。委托代理人白银涛,陕西忠信诚律师事务所律师
本案中止诉讼。
审判员:袁换香
书记员:刘少晖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五款
民事 · 一审 ·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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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高小娟,女,汉族,1977年1月9日出生,住西安市绿地世纪城B区,软件园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西安研究所工程师。被告马洁,女,回族,1973年12月12日出生,住西安市户县,无业。委托代理人白银涛,陕西忠信诚律师事务所律师
本案中止诉讼。
审判员:袁换香
书记员:刘少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五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