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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清算与破产 · 破产 · 2021

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山松风轩园艺酒家破产民事裁定书

(2021)粤01破申95号

案由与程序
· 破产
裁判日期
2021-03-11
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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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山松风轩园艺酒家,住所地广州市白云区黄婆洞明珠楼。法定代表人:董平。申请人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山松风轩园艺酒家(以下简称松风轩酒家)以其资不抵债为由,向本院申请破产清算。在本案审查期间,松风轩酒家以因自身原因暂不申请破产清算为由,于2021年3月9日向本院提出撤回破产清算申请。委托代理人:郑佳,广东力诠律师事务所律师

准许申请人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山松风轩园艺酒家撤回破产清算申请。

审判长:钟淑敏审判员:曲卫东审判员:丘杰

书记员:何锦辉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