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山松风轩园艺酒家,住所地广州市白云区黄婆洞明珠楼。法定代表人:董平。申请人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山松风轩园艺酒家(以下简称松风轩酒家)以其资不抵债为由,向本院申请破产清算。在本案审查期间,松风轩酒家以因自身原因暂不申请破产清算为由,于2021年3月9日向本院提出撤回破产清算申请。委托代理人:郑佳,广东力诠律师事务所律师
准许申请人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山松风轩园艺酒家撤回破产清算申请。
审判长:钟淑敏审判员:曲卫东审判员:丘杰
书记员:何锦辉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