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秦雪梅,女,1989年10月2日出生,汉族,居民,住日照市东港区。被告日照市东港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住所地日照市东港区兴海路67-3号。法定代表人孙志强,局长。被告日照市东港区秦楼街道办事处,住所地日照市东港区秦楼街道办事处驻地。法定代表人王文强,主任。
本案移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管辖。
审判长:高月玉人民陪审员:夏元安人民陪审员:张祥国法官助理:王建秀
书记员:李娜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