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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清算与破产 · 破产 · 2020

重庆贸凯建材有限公司与重庆汇恩涂料有限公司申请破产清算民事裁定书

(2020)渝05破申6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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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清算与破产文书2020年文书破产程序申请破产清算文书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文书

申请人:重庆贸凯建材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沙坪坝区杨梨路****13-6、7、8,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66689319729。法定代表人:周江,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委托诉讼代理人:沈根,上海锦天城(重庆)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诉讼代理人:蒋婷婷,上海锦天城(重庆)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被申请人:重庆汇恩涂料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沙坪坝区山洞山峰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65951674749。法定代表人:黄乙锋。委托诉讼代理人:黄建,男,1989年1月22日出生,土家族,住重庆市黔江区。委托诉讼代理人:王江燕,重庆黔立律师事务所律师。

本院认为,申请人重庆贸凯建材有限公司自愿请求撤回破产清算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法应予准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予申请人重庆贸凯建材有限公司撤回对被申请人重庆汇恩涂料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

审判长:俞旭东审判员:邓成江审判员:吕金伟法官助理:伍云嫦

书记员:赵航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