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认为,因四川省雅江县人民法院曾组织人员参与案涉旧城拆迁改造工作,依法不宜行使管辖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由四川省丹巴县人民法院管辖。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
国家赔偿与司法救助 · 管辖 · 2020
CONTINUE BROWSING
本院认为,因四川省雅江县人民法院曾组织人员参与案涉旧城拆迁改造工作,依法不宜行使管辖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由四川省丹巴县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