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助申请人:张莲建,女,1954年11月7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彭州市。
申请人张莲建与被执行人任绪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中查明,被执行人因病去世,且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人年老多病,无固定收入,家庭经济困难。申请人于2019年2月14日以家庭经济困难为由向本院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本院司法救助委员会依法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本院认为,申请人张莲建经过诉讼无法获得判决金额导致生活困难,且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应当给予张莲建国家司法救助,故对申请人张莲建的申请,本院予以准许。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第三条第(八)项: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认为需要救助的其他人员的规定决定如下:
给予张莲建国家司法救助金14000.00元。
引用法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