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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 · 执行实施 · 2014

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与北京缤索印刷有限公司行政非诉执行执行裁定书

(2014)海行执字第002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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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文书2014年文书执行实施程序行政非诉执行文书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文书

申请执行人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依据2012年9月3日作出的京文执罚(2012)第10136号行政处罚决定,于2013年12月4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已受理。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于2014年1月3日向本院申请撤回强制执行申请。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作出的京文执罚(2012)第10136号行政处罚决定终结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黄志勇代理审判员:王茜代理审判员:孙建

书记员:赵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