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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 · 执行实施 · 2014

申请执行人四川省环宇电控制造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攀枝花市华坤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其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2014)贡井执字第1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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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文书2014年文书执行实施程序合同纠纷文书四川省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法院文书

申请执行人四川省环宇电控制造有限公司。被执行人攀枝花市华坤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冻结被执行人攀枝花市华坤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的银行存款191000元。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员李郁

书记员:陈壮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