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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 · 执行恢复 · 2013

张正虎与齐全文民间借贷及债务转移纠纷执行裁定书

(2013)镇执恢字第000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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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文书2013年文书执行恢复程序

申请执行人张正虎,男。被执行人齐全文,男。

终结陕西省镇巴县人民法院(2011)镇民初字第00529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执行申请费50元,由被执行人齐全文承担。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张大德审判员:陈丽平审判员:王运清

书记员:赵丹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