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孔庆兴。申请执行人孔凡俊。申请执行人孔凡江。申请执行人崔增勇。被执行人焦宝群,河南省俱进实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被执行人焦玉东。被执行人郭永生,河南省俱进实业有限公司工人。被执行人张继彬。被执行人贾永胜。被执行人耿云霞。
冻结被执行人耿云霞在中国建设银行卫辉支行的存款。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庞学省
书记员:马志远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执行 · 执行实施 ·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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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人孔庆兴。申请执行人孔凡俊。申请执行人孔凡江。申请执行人崔增勇。被执行人焦宝群,河南省俱进实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被执行人焦玉东。被执行人郭永生,河南省俱进实业有限公司工人。被执行人张继彬。被执行人贾永胜。被执行人耿云霞。
冻结被执行人耿云霞在中国建设银行卫辉支行的存款。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庞学省
书记员:马志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