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资料库COURT DOCUMENT ARCHIVE
返回执行文书

执行 · 执行实施 · 2013

孔庆兴、孔凡俊等与焦宝群、焦玉东等申请承认与执行法院判决、仲裁裁决案件执行裁定书

(2011)长执字第779-1号

CONTINUE BROWSING

继续浏览相关文书

执行文书2013年文书执行实施程序河南省长垣县人民法院文书

申请执行人孔庆兴。申请执行人孔凡俊。申请执行人孔凡江。申请执行人崔增勇。被执行人焦宝群,河南省俱进实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被执行人焦玉东。被执行人郭永生,河南省俱进实业有限公司工人。被执行人张继彬。被执行人贾永胜。被执行人耿云霞。

冻结被执行人耿云霞在中国建设银行卫辉支行的存款。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庞学省

书记员:马志远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