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唐杰,蚌埠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被执行人:邢桂荣,无业。
解除对被执行人邢桂荣的银行存款人民币140000元的冻结。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赵剑平审判员:张树兵审判员:万功培
书记员:唐亮
引用法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
执行 · 执行实施 ·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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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人:唐杰,蚌埠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被执行人:邢桂荣,无业。
解除对被执行人邢桂荣的银行存款人民币140000元的冻结。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赵剑平审判员:张树兵审判员:万功培
书记员:唐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