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机关安徽省涡阳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张建廷,男,1937年11月4日出生,安徽涡阳县人,汉族,农民,文盲,住涡阳县花沟镇柳东行政村张老庄自然村**。因涉嫌收买被拐卖妇女罪于2012年10月26日被取保候审,现在家。
安徽省涡阳县人民检察院于2013年11月22日以涡检刑诉(2013)59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张建廷收买被拐卖妇女罪,向本院提起公诉。
本院在审理过程中,我院于2013年12月3日决定对被告人张建廷予以逮捕,现被告人张建廷未归案,致使案件无法继续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中止审理。
审判长:李敏审判员:刘影审判员:李春杰
书记员:梁艳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