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田省堂。申请执行人李福良。被执行人翟德全。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田省堂、李福良申请执行被执行人翟德全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过程中,查明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本案需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院(2013)成民初字第271号民事判决书本次执行程序终结。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周生勇审判员:袁玉军审判员:张旭
书记员:王灿东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执行 · 执行实施 ·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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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人田省堂。申请执行人李福良。被执行人翟德全。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田省堂、李福良申请执行被执行人翟德全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过程中,查明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本案需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院(2013)成民初字第271号民事判决书本次执行程序终结。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周生勇审判员:袁玉军审判员:张旭
书记员:王灿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