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资料库COURT DOCUMENT ARCHIVE
返回执行文书

执行 · 执行实施 · 2013

甘某某与汪某某离婚纠纷执行裁定书

(2013)柞执字第00015-2号

CONTINUE BROWSING

继续浏览相关文书

执行文书2013年文书执行实施程序离婚纠纷文书

申请执行人甘某某,男,生于1982年8月24日,汉族,农民。被执行人汪某某,女,生于1985年1月16日,汉族,农民。

本院(2013)柞民初字第00043号民事调解书执行终结。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刘丹宏代理审判员:张兵伟人民陪审员:柯尊平

书记员:李振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