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资料库COURT DOCUMENT ARCHIVE
返回执行文书

执行 · 执行实施 · 2013

鲁某与王某离婚纠纷执行结束通知书1

(2013)鄂武昌执字第00303号

CONTINUE BROWSING

继续浏览相关文书

执行文书2013年文书执行实施程序离婚纠纷文书

鲁某:

王某:本院(2012)鄂武昌民初字第04995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鲁某于2013年1月30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于同日依法受理。在执行过程中,因你们双方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按和解协议内容已实际履行完毕,故本案业已执行结束,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