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资料库COURT DOCUMENT ARCHIVE
返回执行文书

执行 · 执行实施 · 2013

贺绍刚贺建设、贺志林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2013)神法执字第00487号

CONTINUE BROWSING

继续浏览相关文书

执行文书2013年文书执行实施程序民间借贷纠纷文书陕西省神木县人民法院文书

申请执行人贺绍刚,男,1964年10月26日出生,汉族,陕西省神木县人,农民。被执行人贺建设,男,1958年5月20日出生,汉族,陕西省神木县人,无业。被执行人贺志林,男,1966年11月27日出生,汉族,陕西省神木县人,无业。

终结本院(2012)神民初字第03951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崔建国审判员:王志新审判员:王进国

书记员:王军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