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蔡XX,女。被执行人蔡XX,女。
终结城固县人民法院(2012)城民初字第01392号民事调解书本次执行程序,未执行部分待具备执行条件时,即恢复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鲁克金审判员::韩幼文审判员::向全明
书记员::朱继友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执行 · 执行实施 ·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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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蔡XX,女。被执行人蔡XX,女。
终结城固县人民法院(2012)城民初字第01392号民事调解书本次执行程序,未执行部分待具备执行条件时,即恢复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鲁克金审判员::韩幼文审判员::向全明
书记员::朱继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