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张慧芳,女,汉族,农民。被执行人乔晓春,男,汉族,农民。
终结本院(2013)千民初字第00194号民事调解书确定被执行人乔晓春给付义务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何应虎审判员:丁千生审判员:梁元生
书记员:王峰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执行 · 执行实施 · 2013
CONTINUE BROWSING
申请执行人张慧芳,女,汉族,农民。被执行人乔晓春,男,汉族,农民。
终结本院(2013)千民初字第00194号民事调解书确定被执行人乔晓春给付义务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何应虎审判员:丁千生审判员:梁元生
书记员:王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