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董智龙,男,2004年11月1日出生,汉族,湖北省郧县人,学生。法定代理人徐翠翠(系董智龙母亲),1982年3月26日出生,汉族,湖北省郧县人,农村居民。被执行人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十堰中心支公司,住所地:湖北省十堰市人民中路1号6楼。负责人周文全,该公司总经理。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十堰中心支公司银行存款2944.90元。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黄循奇审判员:王杰代理审判员:陈刚
书记员:张琴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