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徐本富,男,汉族,住安徽省芜湖市。被执行人唐卫星,男,汉族,住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被执行人宣城市南江船舶修造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法定代表人:刘松林,该公司总经理。被执行人刘松林,男,汉族,住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被执行人刘跃霞,女,汉族,住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
查封被执行人刘跃霞名下某房产一套。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审判长:向群霞审判员:王利顺审判员:张娟梅
书记员:刘祯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
执行 · 执行实施 ·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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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人徐本富,男,汉族,住安徽省芜湖市。被执行人唐卫星,男,汉族,住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被执行人宣城市南江船舶修造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法定代表人:刘松林,该公司总经理。被执行人刘松林,男,汉族,住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被执行人刘跃霞,女,汉族,住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
查封被执行人刘跃霞名下某房产一套。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审判长:向群霞审判员:王利顺审判员:张娟梅
书记员:刘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