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资料库COURT DOCUMENT ARCHIVE 搜索
返回执行文书

执行 · 执行实施 · 2013

姚刚、姚毅东与西安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的一审执行裁定书

(2013)未执字第00947号

CONTINUE BROWSING

继续浏览相关文书

执行文书2013年文书执行实施程序合同纠纷文书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文书

申请执行人姚刚,男,1968年5月5日生,汉族。申请执行人姚毅东,男,1989年7月5日生,汉族。被执行人陕西安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安西北,董事长。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陕西安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银行存款22000元;或扣留、提取同等价值之收入;或查封、扣押同等价值之财产。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长王新君执行员张占宏执行员李峰

书记员:郑萍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