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卓越置业集团(青岛)有限公司,住所地青岛市城阳区流亭街道空港工业聚集区办公楼**。被执行人孙文涛,工人。
申请执行人卓越置业集团(青岛)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孙文涛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2013)城民初字第3286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依据法律文书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执行过程中,依法强制办理了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2013)城民初字第3286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衣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2013)城商初字第3286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王海审判员:蒋涛审判员:陶志胜
书记员:胡维克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