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资料库COURT DOCUMENT ARCHIVE
返回执行文书

执行 · 执行实施 · 2013

安徽特邦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与滁州市皖江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2013)全执字第00372号

CONTINUE BROWSING

继续浏览相关文书

执行文书2013年文书执行实施程序合同纠纷文书安徽省全椒县人民法院文书

申请执行人:安徽特邦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程杰,该公司经理。被执行人:滁州市皖江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在余,该公司董事长。

划拨被执行人滁州市皖江建筑安装有限公司银行账户余额138241元。本次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惠耘

书记员:徐志超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