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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 · 执行实施 · 2013

陈素云、福鼎市中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2014)鼎执行字第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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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文书2013年文书执行实施程序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文书

申请执行人陈素云,女,1973年4月1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苍南县。被执行人福鼎市中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福鼎市桐城街道中兴大厦18层1809号。法定代表人张明恩,职务董事长。

终结福鼎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3)鼎民初字第1463号民事调解书本次执行程序。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游绍平审判员:张利群审判员:周冬冬

书记员:陈莉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