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佛引婷。被执行人陕西中医学院附属医院。法定代表人刘智斌,该院院长。
上列当事人因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的(2009)咸民终字第00009号判决已生效,依据申请执行人申请,本院现已全部执行完毕佛引婷2012年全年退休金1.2万元,2013年至2014年全年退休金由申请执行人佛引婷再次立案执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之规定,裁定如下:
(2013)咸秦执恢字第00021号案执行终结。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李岗审判员:张勇锋代理审判员:胥保良
书记员:张军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