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张某,女,汉族,1958年1月30日生。被执行人陕西中医学院附属医院。法定代表人刘某某,该院院长。
(2011)咸秦民执字第00221号案执行终结。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李岗审判员:张勇锋代理审判员:杨少敏
书记员:张军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执行 · 执行实施 ·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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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人张某,女,汉族,1958年1月30日生。被执行人陕西中医学院附属医院。法定代表人刘某某,该院院长。
(2011)咸秦民执字第00221号案执行终结。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李岗审判员:张勇锋代理审判员:杨少敏
书记员:张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