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陕西神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余清才,系该公司董事长。委托代理人高强,系该公司职工。被执行人李林刚,男,1975年10月25日出生,汉族,神木县人。
终结陕西省神木县人民法院(2013)神民初字第02857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折小军审判员:李保利审判员:解增光
书记员:刘云飞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执行 · 执行实施 ·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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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人陕西神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余清才,系该公司董事长。委托代理人高强,系该公司职工。被执行人李林刚,男,1975年10月25日出生,汉族,神木县人。
终结陕西省神木县人民法院(2013)神民初字第02857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折小军审判员:李保利审判员:解增光
书记员:刘云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