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陕西神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余清才,系该公司董事长。被执行人王文林,男,1963年7月27日出生,汉族,神木县人,农民。被执行人王光兵,又名王光斌,男,1975年10月22日出生,汉族,神木县人,农民。被执行人王文清,男,1969年12月18日出生,汉族,神木县人,农民。
终结陕西省神木县人民法院(2013)神民初字第00724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黄建权审判员:李保利审判员:解增光
书记员:杨瑞宏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