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池州市开发区信利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钱小龙,该公司董事长。被执行人:黄路晟,男,1983年7月生,汉族,住安徽省池州市。被执行人:池州市银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显耀,董事长。
冻结被执行人黄路晟、池州市银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228054元整。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员杜志鹏
书记员:周群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执行 · 执行实施 ·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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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人:池州市开发区信利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钱小龙,该公司董事长。被执行人:黄路晟,男,1983年7月生,汉族,住安徽省池州市。被执行人:池州市银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显耀,董事长。
冻结被执行人黄路晟、池州市银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228054元整。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员杜志鹏
书记员:周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