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纪水凤,农民。被执行人:胡银娣,农民。
本院(2012)甬慈执民字第1078号案的本次执行程序终结。申请执行人纪水凤如发现被执行人胡银娣有其它可供执行的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的规定请求继续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寿森坤助理审判员:杨健助理审判员:靳春营
书记员:黄强强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执行 · 执行实施 ·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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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人:纪水凤,农民。被执行人:胡银娣,农民。
本院(2012)甬慈执民字第1078号案的本次执行程序终结。申请执行人纪水凤如发现被执行人胡银娣有其它可供执行的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的规定请求继续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寿森坤助理审判员:杨健助理审判员:靳春营
书记员:黄强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