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资料库COURT DOCUMENT ARCHIVE
返回执行文书

执行 · 执行实施 · 2012

袁立芝执行案裁定书

(2011)肥东执字第497-2号

CONTINUE BROWSING

继续浏览相关文书

执行文书2012年文书执行实施程序安徽省肥东县人民法院文书

申请执行人:袁立芝,男,1970年5月6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安徽省肥东县。被执行人:许超,男,1976年7月10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安徽省肥东县。被执行人:杜磊,男,1981年5月17日出生,汉族,居民,住安徽省肥东县,

划拨被执行人许超、杜磊的银行存款108542元(含诉讼费1270元、执行费1400元、利息3245元、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2627元)。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孙华山

书记员:崔明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