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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 · 一审 · 2012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化州市合江营销服务中心与周天豪电信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012)茂化法民初字第17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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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文书2012年文书一审程序电信服务合同纠纷文书广东省化州市人民法院文书

原告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化州市合江营销服务中心。诉讼代表人:黄盛东,该中心经理。被告周天豪,男,成年,汉族,化州市人,住该村。

本院认为,原告没有按规定缴纳案件受理费,本院按其自动撤诉处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撤诉处理。

审判员:李东

书记员:黄剑伟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