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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 · 执行实施 · 2012

吕西京与张社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2012)新执二字第000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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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文书2012年文书执行实施程序民间借贷纠纷文书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文书

申请人吕西京,男。被执行人张社民,男。

对张社民名下小轿车一辆的手续予以冻结。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吴利平审判员:吴建平审判员:舒四来

书记员:答军伟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