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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 · 执行实施 · 2012

满德琪与满世荣、满世金、满世元、满世才、满世万、满莉琼婚姻家庭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2012)顺庆执字第6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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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文书2012年文书执行实施程序婚姻家庭纠纷文书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文书

申请执行人:满得琪。被执行人:满世荣。被执行人:满世元。被执行人:满世金。被执行人:满世才。被执行人:满莉琼。被执行人:满世万。

扣划被执行人满世荣的银行账户中的存款4600元。本裁定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员刘军

书记员:李册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