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温东江,男,生于1970年1月10日。被执行人李亚莉,女,生于1981年7月1日。
终结陇县人民法院(2012)陇民初字第00426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张德前
书记员:李敏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执行 · 执行实施 ·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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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温东江,男,生于1970年1月10日。被执行人李亚莉,女,生于1981年7月1日。
终结陇县人民法院(2012)陇民初字第00426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张德前
书记员:李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