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张学兰。被执行人魏守忠。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魏守忠在账户上的存款元或查封(扣押)其价值相当的财产一宗。本裁定书已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长王金良执行员冯翠永执行员谢国华
书记员:杨朝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条
执行 · 执行实施 ·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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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人张学兰。被执行人魏守忠。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魏守忠在账户上的存款元或查封(扣押)其价值相当的财产一宗。本裁定书已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长王金良执行员冯翠永执行员谢国华
书记员:杨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