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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 · 执行实施 · 2010

田宏侠、田杨辉与西安市长安区韦曲街道办事处皇子坡村村民委员会及皇子坡村第八村民小组征地款纠纷执行裁定书

(2010)长执字第009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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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文书2010年文书执行实施程序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文书

申请人田宏侠。申请人田杨辉。被申请人西安市长安区韦曲街道办事处皇子坡村村民委员会及第八村民小组。

(2010)长民初字第2101号民事判决执行终结。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执行长刘尚军执行员杨民利执行员郑潇

书记员:刘新民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