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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 · 执行实施 · 2010

慈溪市利民钢结构有限公司与宁波立锋电器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2010)甬慈执民字第220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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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文书2010年文书执行实施程序承揽合同纠纷文书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文书

申请执行人:慈溪市利民钢结构有限公司,住所慈溪市崇寿镇工业园区。法定代表人:陈祥庆,总经理。被执行人:宁波立锋电器有限公司。住所地:慈溪市龙山农垦场。法定代表人:朱立锋,总经理。

本院(2010)甬慈执民字第2205号案终结执行。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的规定请求继续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胡辉审判员:徐人卫审判员:王治军

书记员:杜震(代)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