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慈溪市群义漂染针织有限公司,住所地慈溪经济开发区(杭州湾新区)漂染园滨海五路南。法代表人徐国强,董事长。被执行人叶均南,男,1976年12月9日出生,汉族,住慈溪市,现住慈溪市。
本院(2010)甬慈执民字第2631号案终结执行。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的规定请求继续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胡辉审判员:胡苏南审判员:徐人卫
书记员:任杰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执行 · 执行实施 · 2010
CONTINUE BROWSING
申请执行人慈溪市群义漂染针织有限公司,住所地慈溪经济开发区(杭州湾新区)漂染园滨海五路南。法代表人徐国强,董事长。被执行人叶均南,男,1976年12月9日出生,汉族,住慈溪市,现住慈溪市。
本院(2010)甬慈执民字第2631号案终结执行。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的规定请求继续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胡辉审判员:胡苏南审判员:徐人卫
书记员:任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