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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 · 一审 · 2009

原告张昕诉被告张铜建、邹忠宁财产权属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2009)莲民一初字第68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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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文书2009年文书一审程序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文书

原告张昕,男,1996年9月16日出生,汉族。(未出庭) 法定代理人彭爱兰,女,1971年10月8日出生,汉族。委托代理人董潼,男,1951年8月14日出生,汉族。被告张铜建,男,1971年6月1日出生,汉族。被告邹忠宁,男,1967年4月10日出生,汉族。委托代理人李朝阳,陕西伟龙律师事务所律师

本案中止审理。

审判长:段军审判员:郭蓉英审判员:孙晓凤

书记员:窦蓉蓉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