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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 · 执行实施 · 2009

周仁纪与江西红谷食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2009)南他执字第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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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文书2009年文书执行实施程序买卖合同纠纷文书江西省南昌县人民法院文书

申请执行人周仁纪,男,汉族,1965年4月4日出生,住江西省宜丰县。被执行人江西红谷食品有限公司。住所地,南昌县小兰工业园富山二路。法定代表人:黄海,公司董事长。

划拨被执行人江西红谷食品有限公司所有的银行存款4848元。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执行员章林

书记员:施丽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