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刘福田,男,1963年1月1日出生,汉族,住临沂市罗庄区。委托代理人高雪飞,女,1958年3月5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天桥区。被告汤红光,男,1970年8月30日出生,汉族,住临沂市罗庄区。被告郑红,女,1970年11月9日出生,汉族,住临沂市罗庄区。委托代理人,张建兴,男,1952年2月6日出生,汉族,住临沂市罗庄区。
准许原告刘福田撤回对被告汤红光、郑红的起诉。案件受理费5510元,减半收取2755元,由原告负担。
审判员:何国防
书记员:李金明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