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资料库COURT DOCUMENT ARCHIVE 搜索
返回执行文书

执行 · 执行实施 · 2006

王洪军、焦会珍与周慧娃赔偿纠纷执行裁定书

(2006)长执字第192号

CONTINUE BROWSING

继续浏览相关文书

执行文书2006年文书执行实施程序交通肇事文书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文书

本院(2005)长刑初字第305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第(二)项中止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员魏华

书记员:阮拥军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