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陈洁,女,汉族,1980年3月8日出生,户籍住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被申请人:深圳大熊互动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社区科技园科丰路2号特发信息港大厦A栋5楼50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58658186K。法定代表人:张彬。经申请人同意,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作出(2019)粤0305执6044号决定书,以被申请人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决定将被申请人移送本院进行破产清算。
本院认为,被申请人系有限责任公司,已经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具备破产原因。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经征得申请人同意将被申请人移送破产审查,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七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四条第(三)项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受理申请人陈洁对被申请人深圳大熊互动科技有限公司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审判长:白田甜审判员:谢继宇审判员:王芳
书记员:林艺园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