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浙江省云和县云圣轴承实业有限公司、云和县云圣轴承套圈有限公司管理人。2018年7月27日,浙江省云和县云圣轴承实业有限公司、云和县云圣轴承套圈有限公司管理人向本院提出申请,称由其提交并经本院于2018年4月20日裁定认可的《浙江省云和县云圣轴承实业有限公司、云和县云圣轴承套圈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管理人已将破产财产全部分配完毕,现提请依法裁定终结浙江省云和县云圣轴承实业有限公司、云和县云圣轴承套圈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终结浙江省云和县云圣轴承实业有限公司、云和县云圣轴承套圈有限公司破产程序。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审判长:黄绍林审判员:杨飞挺审判员:朱刘上
书记员:项宗辉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