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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清算与破产 · 破产 · 2018

马鞍山市博望天马物流有限公司破产民事裁定书

(2018)皖0506破1号之一

审理法院
安徽省马鞍山市博望区人民法院
案由与程序
· 破产
裁判日期
2018-12-28
地区
博望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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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马鞍山市博望天马物流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马鞍山市博望区博望镇机械装备产业园。法定代表人:邵赢赢,该公司总经理。2018年12月28日,马鞍山市博望天马物流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申请,称和解协议已经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过,请求本院裁定予以认可。委托代理人:牧辉,安徽铭心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尹小梦,安徽铭心律师事务所律师

一、认可马鞍山市博望天马物流有限公司和解协议;二、终止马鞍山市博望天马物流有限公司和解程序。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审判长:陈超审判员:朱永虎审判员:刘肇玄

书记员:刘安萍

引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十八条